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备课实施办法

时间:2021-11-06 点击数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教育部对加强和改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备课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是马克思主义学院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主渠道。加强集体备课,开展集体研讨,是确保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和途径,也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环节。各教研室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针对课程特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集体备课活动。

二、集体备课内容

1.备课依据。集体备课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编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版教材和教学大纲组织集体备课,及时将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贯穿融入教学。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立场,准确把握教材基本精神,研究确定教学内容。

2.备课内容。各教研室应根据课程的特点以及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研究和探讨教学大纲实施、教材及配套教学辅导材料的选用、教学内容确定、教学方法和手段使用、教学进度安排、试题库建设及考试要求、相关课程之间的技术衔接等问题,也可以对教学技巧和艺术进行广泛讨论,要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主要内容、统一重点难点、统一考核要求。教师可在集体备课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二次备课,鼓励将集体的智慧与个人的特长有机地结合起来,取长补短,有效提升自身教学能力和水平。

三、集体备课的组织和实施

1.集体备课的组织。集体备课主要由各教研室负责组织安排。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定每学期集体备课计划,安排时间并组织实施。教研室教师必须参加集体备课。集体备课每年度不少于4次。学院也会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学院范围内的集体备课。

2.集体备课的实施。集体备课应由专人做好记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基本内容:集体备课时间、地点、备课科目、主持人、参加人员、主讲教师、备课内容、集体讨论内容等。要求做好考勤,按照学院集体活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集体备课请假者原则上需经教研室主任批准,必要时经学院领导审核批准。

3.集体备课的监督。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年度应至少参加2次集体备课活动,并应就集体备课提出意见和建议。学院将及时对集体备课计划、记录和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集体备课总结和评估

各教研室每学期应及时总结集体备课开展情况,并提交学院存档。学院党政将对各教研室集体备课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作为相关绩效考核的依据。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