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在缙云校区兰苑L3-2302党建活动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支部书记田芳同志主持,支部29名党员参加,学院党委书记伍林生同志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伊始,支部副书记张瀚文同志介绍了支部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随后,由支部书记田芳同志讲授党课形式开启了支部党纪学习教育日程。
学习会上,支部为所有党员同志发放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田芳同志带领党员进行了《条例》导学,她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三次修订的情况及修订背景、修订的重要意义,并结合支部实际围绕新修订条例中新增内容做重点解读,同时向支部全体党员提出学习要求:一是要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有效联系起来,联系实际学《条例》原文,确保学习效果;二是要让党纪入脑入心,只有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是要以党纪为硬约束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要做到再小的纪律也要执行,再小的规矩也要遵守,使自己的一言一行完全置于党纪党规框架内,真正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民、无愧于心的新时代共产党员。
党课结束后,根据学院党委指示,由支部组织新接收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仪式,其他党员同志重温入党誓词。
预备党员代表秦豫晋向党组织表达了决心和承诺,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将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忠诚于党的事业,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作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田芳同志对大家提出要求,希望各位党员同志要牢记入党誓言,不忘入党初心,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中。
撰稿人:聂文静
审稿人:田 芳
图片拍摄:曾馨柔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2024年4月21日